政府和官员博客的建立


  

随着社会的发展与进步,建设民主政治成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一项重要目标,控制政府权力,扩大公民权利,已成为国家民主政治的一个重要内容,公民知情权也随之逐渐被各国所重视。信息化、全球化的大发展,使政府信息公开的渠道多样化,信息公开保障了公民的知情权,公民的参与权有了更广阔的实现可能性,博客也是途径之一。建立政府博客,有着宪法上的理论依据,即人民主权、公民参与权、言论自由、公民的请求权、参与权和法治原则。正是有着宪法作为基石,政府建立博客,公民观看博客,在博客上发表意见、进行评论、提出批评和建议都是合法的。然而,这样一个新事物究竟是否应该发展,发展会有什么影响,笔者试通过从公众知情权的宪法依据入手,对其进行深入分析,以期合理有效地利用它、完善它,在构建和谐社会、法治社会的过程中充分发挥它的功效,也是法治意义的根本所在。

一、公众知情权的宪法学分析

在我国,宪法没有直接规定公民享有知情权,但是知情权的理念与精神在宪法和其他法律中均有或明或暗的体现,这说明这项权利在我国是有宪法基础的,是宪法的一项隐含权。

(一)公民参政、议政权中的体现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称《宪法》)第2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人民代表大会。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经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这里所规定的参政、议政是以知政作为前提的,只有公民知情权得到保障的前提下,人民才可以更好地行使管理国家公共事务的权利。因此,公民的参政、议政权中隐含着知情权

(二)公民的监督、批评、建议以及申诉、控告、检举权中的体现

《宪法》第27条第2款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必须依靠人民的支持,经常保持同人民的密切联系,倾听人民的意见和建议,接受人民的监督,努力为人民服务。”《宪法》第41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违法失职行为,有向有关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但是不得捏造或者歪曲事实进行诬告陷害。”本款规定的六项权利行使的前提是对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关活动必须知情,这表明知情权是这六种权利的潜在权利。

(三)公民言论自由权中的体现

《宪法》第35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这里的言论自由,除包括思想表达和传达自由外,还包括了解权。了解权、反论权等权利是当代各国宪法保护言论自由的重要形式,这里的“了解权”也就是我们所说的知情权,《宪法》第71条、第73条、第92条以及第110条的规定[1]也体现了了解权(知情权)的精神。

(四)公民“表现自由”的隐含体现

传统知情权在宪法体系中大多数将之归入表现自由的框架下,所以公民知情权在宪法成文中已有现实的基础。表现自由的真正实现需要信息传达者与信息接受者的相互作用,更是含有对于从传达者那里传来的思想、意见、信息等予以受领、知悉的自由。现代国家职能不断增加,如果公民不能有效的获取和利用国家掌握的信息,就无法形成自身的思想与意见,那么对于表现自由的保障便难以实现。因而宪法要保障公民的“表现自由”,首要前提就是让公民拥有充分而翔实的知情权,显然公民知情权是“表现自由”的隐含内容。

二、政府博客的内涵及兴起原因

博客是weblog(网络日志)的简称。用户可以以网络日志的形式简易迅速便捷地发布自己的心得,及时轻松地与他人交流,还能加上丰富多彩的个性展示。随着网络发展,另一种基于某个特定主题或共同利益领域由一群人集体创作的博客形式也在悄然兴起,政府博客便是一例。

(一)何为政府博客

政府博客是指政府以网络为媒介,表达政府思想、信息和网络链接,所发表信息按照时间顺序排列 ,并且不断更新的出版方式,目的是为了增强政府工作透明度,推进与公众或其它社会团体的良好沟通,目前有成为政府正常行政途径的辅助手段趋势。在笔者看来,国内属于政府博客范畴主要有两种,一是指政府官员博客;二是指政府机关博客。这种形式的博客在国外早已盛行,据报道,美国总统布什、英国首相布莱尔、韩国总统卢武铉都有自己博客。而且在美国,博客介入选举早已司空见惯,成为总统候选人问鼎白宫的必要手段之一。[2]政府机关博客,与传统意义上的博客有所不同。首先是开办博客的主体,它不是个人,而是一个组织。其次在博客的写作上,政府机关博客从选题到写博客,整个操作流程都与个人博客有很大的不同。普通博客所设栏目,所写文章是凭个人爱好,而政府机关博客则是经过精心策划而形成的。例如“中国第一公安博客”,它的栏目设置由新闻中心来定,从选题、协调,到素材的搜集和整理及至发表,都经过严格把关。政府开博客反映了从传统“请大家注意”到现代“请注意大家”的观念转变,是从内向外思维方式到从外向内思维方式的转变,政府从命令别人怎么“一丝不苟”地做,到主动适应现在人们的信息需要以及获取信息的常用渠道,吸引人们去接受。

(二)政府博客兴起并得到发展的原因

广大群众的需要。政府有倾听公众意见来改进工作的需求,公众有了解政府机关如何运转、运转情况如何等关注政治的愿望,但是政府与公众沟通渠道不畅,缺乏互动交流的平台,而政府博客的出现则恰好弥补这一足。如“公安一博”开博客目的是:“我们将尽可能地消弭警方与公众之间沟通的障碍或噪音,精确传达我们所知道、而您也关注的警方咨讯、警察故事;我们将尽可能地完善警方与公众之间联系的渠道与载体,随时准备诚恳听取您对于公安机关和公安工作的批评建议。”[3]

政府博客利用了博客的“草根”精神。博客被誉为“草根媒体”,政府机关通过这种不设门槛的“草根媒体”,将自身的话语权回归到与普通网民完全平等的姿态,政府机关在博客上发布信息、听取网友意见,据此发现工作中的问题,不仅可以更好地做工作,还有利于在政府和公民之间建立良好的基础性的信任关系。以“公安一博”为例, 它成功原因在于:“之所以得到媒体的青睐和广大网友的错爱,只是因为我们无意中顺应了公安机关同广大公众进行平易交流和真诚互动的一种现代沟通方式;只是因为我们有限度地回应了广大公众对于公安民警强烈关注和信息需求;只是因为我们没有端架子,没有装孙子,没有居高临下,没有自我感觉良好地自言自语、自娱自乐,当然,也没有说言不由衷的假话。”[4]

政府官方网站经营状况不佳。近年来,各地政府部门花大量的人力、物力建起政府网站,但目前大多数政府官方网站存在着信息更新不及时、服务功能不健全、群众来信有去无回等现象,使公众对政府网站越来越疏远;另一方面,政府博客比政府网站的论坛、留言栏等互动性栏目相比有很大的优势:它是一个开放的广场,可以在全天候随时上传网民原汁原味的发言而不受约束。而政府网站上的论坛等,网民提出的许多问题,需要后台管理人员对信息进行把关过滤,因此,网友们无法阅读到原始的信息,无法实现信息的有效共享与评点。最后,在时间上,一些政府网站的论坛也并非全天开放,不像博客那样,网民可以随时发贴。再者,基于博客的个性化、随意性特点,政府可以将政务工作、民生新闻、服务信息等事无巨细地随机发布,由此,这种新颖、活泼、自由的互动方式,是实现网上网下平等交流、即时交流、坦诚表达思想的好形式。[5]政府网站应有的信息公开、与公众良好互动的功能没有得到很好的发挥,政府博客的出现,一定程度上弥补了政府网站的更新慢、为民服务差、民主化、互动性低、工作不透明的劣势,因此引起了极大的社会响应。从根本上来说,政府博客出现的深层次原因是我国民主制度不完善与民众需要与政府平等沟通交流的矛盾日益突出造成的。

三、政府和官员建立博客的概况及面临焦点问题

“网上博客是通过网络日记实现人与人互动交流的一种新形式,原汁原味的网络民意、网上民主和互动特点,更容易反映来自百姓的建设性意见。”在2007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茅以升科技教育基金会秘书长茅玉麟如是说。2009年7月16日,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CNNIC)发布的《第24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09年6月30日,我国网民规模已达3.38亿,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25.5%,保持平稳上升的态势。网民来自不同地区的不同领域,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然而对于政府开办博客,目前争议之声沸沸扬扬,社会各界还没有统一看法,褒贬不一。

(一)反对之声

许多反对的观点表示,一个部门的负责人,一言一行不只是代表自己,还代表着政府,因为,在我国的政治框架内,政府官员的发言并非个人的、随意的,如此背景下的博客,将必然引发“身份”的矛盾和冲突。要接近民众,聆听民意,做好电子政务、实现政务公开、有效地为民服务才是更重要的。依靠私人性很强的博客,会使公众误以为官员博客很神奇,能解决很多实质问题,这样只能阻碍正规沟通渠道的建设。

目前学术界对政府博客大多数是持不赞成态度。中国人民大学的毛寿龙教授认为,“博客写作取得网友信任,往往是基于其博客的私人性。在私人性的博客空间里,讨论公共问题,往往导致公中有私,私中有公。”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闵大洪认为:“你的发言是代表了普通博客还是政府官员呢?是个人的看法还是集体的看法呢?”

中国人民大学徐博士说:“政府部门开博客,失去了博客本身的意义。博客的英文名为blog,其本来的意义就是网络日志,是具有个人隐秘性的东西。政府部门开博客或者政府官员开博客,更多的是政府的政策和日常行政性活动,这些东西放在哪个网站都一样,没有必要开个博客。”

(二)赞成之语

中国博客的创始人之一方兴东认为,博客由个人到团体的发展是“大势所趋”。“政府开办博客,公务员可以在上面发表自己个人的看法,也可以代表所在机构发言。”[6]

笔者同意方兴东的看法。上述对政府博客不看好的主要原因是,他们是从博客是私人性的、隐秘性的这一已被大众接受的概念定性来否定政府博客的。但这种私人性也可以从另外一种角度去理解,个人博客是公开自我,组织博客也是公开自我,不同的是这个自我是一个团体。此外博客是一种新兴事物,任何新兴事物在发展之初,没有人能够完全准确地预言其性质在将来的发展中会不会发生变化以及趋势如何。博客将随着社会发展而不断发展变化。

从公众的角度看,大多数公众认为:“政府部门开博客给人感觉很亲切。通过这个途径可以让老百姓更多了解一些政府政策规定,还可以起到政策公开化、决策民主化、监督大众化的作用。民众有什么想法和意见都可以参与,互动性好。”

从政府的角度看,政府部门的管理者应与时俱进,懂得利用新技术,“也许再过几年,不使用博客可能不仅是落伍的表现,还会有很大的损失。因为周围的人都在用,你不用,就很难与人沟通”。[7]政府工作者可以通过博客了解民意,有助于改善政府机关的工作作风,客观上来说,政府部门创建博客,通过网络日志的形式加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交流,也是政府部门为民利民便民的新尝试、新举措,推进政治文明的进步。

(三)面临问题

在我国,政府博客正逐渐兴起。比如,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办的“两会博客”被认为起到了“让人们更广泛地了解与参与政治决策”的良性作用。但是,作为一种新媒体,政府博客还面临着诸多问题:

首先,缺乏有效的应对机制。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网民提供了无限宽广的舞台,咫尺天涯,信息的传递不过是瞬息之间,各类涉及社会公共安全和利益的社会问题和突发事件,往往在第一时间就会引起公众的关注和反应。因此,政府相关的职能部门理应迅速地对问题和事件作出明确的反应、解释和处理。但现有的政府工作人员的工作方式比较滞后,缺乏一种快速反应的应对机制。

其次,缺乏有效的法律制裁机制。在现今信息化社会里,由于网络的复杂性和网友的多样性,一旦有社会影响比较大的时间发生,网络上就会各类“小道消息”满天飞,以讹传讹,将小的问题扩大化,甚至虚构事实,从而影响社会心态和思想的稳定。而现有的法律对这样的情况,没有明确的制裁方式,缺乏有效的法律应对机制,从而导致网络谣言屡禁不绝,造成比较大的影响,甚至最终降低政府公信力。

再次,网络信息意味着更多的公开性,但是,由于博客和网中的草根意见过于分散、无序竞争以及网络舆论结晶机制的缺失,尚难对政府决策产生积极的影响。同时,政治无小事,博客再自由,也难免“祸从口出”,个性互动与写作快感容易招致一些情绪激烈、见解偏颇的跟帖和言论,个人隐私也通常被放大和滥用,这种博客的“江湖效应”往往背离了政府博客作为公共媒体的一面。

因此,作为政府而言,博客治理的制度和文化的建构必须充分发挥其规范和引导的作用,走出一条中国特色的网络文化发展之路。

四、政府和官员博客的规范与前瞻

(一)敢于说话,善于说话——让公众及时、公开、透明地知情

近年来,我国一直致力于建设“透明性”政府,2008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正式颁布实施成为我国政府信息公开的一个里程碑。政府博客的出现顺应了社会的大发展,但不论是《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还是政府博客,目的都是要改变以往政府信息神秘化、公众无法知晓的状况,将政府信息充分向公众公开。

政府博客,作为正常行政途径的辅助手段,可以强化正常行政渠道的沟通,并且有及时性、传播迅速的特点,完全能成为上情下达的一种好的手段,既然开通了博客,就要最大化地发挥博客的作用,要敢于说话,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和人民群众的需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和内容,从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问题入手,在博客中及时公开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信息,让群众知情,接受社会监督。要善于说话,政府博客不同于政府网站的最突出一点就是,它不是板着面孔说话,而是和公众进行平等交流和真诚互动,因此,在公开信息或发表文章时,要善于运用通俗化的语言,让公众更容易了解,真正发挥博客的作用。所谓“恐慌始于流言,流言止于公开”,坦诚的信息公开,让公众更加理性和沉着,也促使政府不敢懈怠。

(二)不要对网友撒谎——增强政府的公信力

如上所述,博客是和公众进行平等交流和真诚互动的一种介质,如果信息丧失了真实性,就丧失了平等交流和成真诚互动的基础,公众就会对发布的信息不再信任,也就违背了开通政府博客的初衷,甚至会适得其反。

由于历史上的种种原因,中国社会已经产生了严重的信任危机,胡斌案不公不只是杭州政府的公信力受到质疑,邓玉娇案的搪塞,不只是巴东县政府的公信力减弱,这一切都因公众透露的信息和质疑,与官方的遮掩形成鲜明的对比。因此,在这种状况下要增强政府公信力,就是要确保信息真实,尤其是要及时、全面、实事求是地公开灾害、事故等负面信息,让公众知晓真实的情况,接受公众的监督和批判,这样不仅不会毁坏政府的形象,还会有效抑制谣言的传播、克服公众的恐慌心理,进而提高政府的威信,当这种信息发布对社会公众成为一种社会习惯时,社会就有相当高的信任度和凝聚力,政府行政就具有普遍的公信力。

(三)有事您说话——强化民意畅通渠道

作为博客的一种,政府博客不应只是一个信息发布的平台,它还应是一个平等交流的媒介,通过网友的评议、回复,实现下情上传。

政府要更加接近民众,更好地接触民意,体现民主精神,更好地完善已经普遍建立的政府博客,让其充分发挥信息公开的作用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而另一方面,利用博客的独特优势,充分发挥与网友沟通的作用,强化民意沟通渠道,是一个更好的、更具有制度意义的选择。就目前的形势而言,要着力构建“民声”快速回应处理机制,可以在博客上探索性地开辟“网上民生”、“网上投诉”、“政务公开”等专栏,通过开通热线、电子邮箱、主题论坛等,倾听民声、收纳意见和建议,及时处理影响社会安定的各种不良信息,及时发布相对准确、权威的信息,及时辟谣;另一方面,可以适时在博客上张贴公告,选定日期,与网民开展在线交流,采用上网聊天、发帖留言等方式,实现政府和网民最便捷、最有效的交流和沟通。

(四)我的地盘我做主——多种方式办好博客

随着互联网的进一步普及,政府博客可能会越办越好,而要真正办好政府博客,笔者认为需要做好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解决好“定位”问题。政府博客之所以有其独特性,是因为它代表着政府,所发表的各种言论也代表着政府的观点,因此,政府博客要成为推动我国民主政治制度建设的新途径。其基础就是要有正确的导向,不应仅成为政府的宣传阵地,更应当服务好企业和社会公众的办事需求,提供“一站式、一体化”的服务,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保障公民参与权、监督权,提升政治文明程度。其次,加强与媒体的合作,多渠道、迅速及时地发布权威信息。采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新闻发布会与网络权威发布相结合等方式,建立权威的信息发布系统,除了建立危机中的内部信息传递机制以外,还应该建立一个对媒体质询进行引导和作出反应的机制,实现整个社会资源的协同运作,确保无论是危机态势上达,还是公之于众,都能实现不同部门的协同、联动,实现危机信息的及时传递。最后,依法办博客。制定相关立法和相关政策规章,对开办政府博客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如对其设立的标准、条件、核实及对其检查、监督和所应承担的相关法律责任等环节,以及政府博客所必须遵守的道德、秩序、纪律、制度等准则,努力把政府博客建设成为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及加强民意沟通的重要渠道。(作者系山东省广饶县人民法院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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